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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产品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 受理工作标准 1规模 本标准规定了泵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事项办理的依据、允许前提、申请要求、受理工作步伐和要求、办理工作步伐和要求、业务流程、业务文件和记录以及相干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泵产品核发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评审、决议、送达、归档、期满换证、变更、补领证书、注销证书的办理。 本事项由市局实施。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由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由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第440号令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发布 《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允许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报信》2006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2006]413号)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国发[2005]40号 《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目次(2005年版)》2005年12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报信》2006年11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 《泵产品生产允许证实施细则》2009年3月21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允许证办公室,全许办[2009]21号 3允许前提 3.1有营业执照。 3.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前提和检验检疫手段。 3.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办理轨制和责任轨制。 3.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克制投资建设的掉队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目次(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2005)第40号令]: 淘汰类掉队产品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和F型单级单吸耐腐化泵系列、JD型长轴深井泵。 3.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申请要求 4.1申请人资格 4.1.1申请人主体前提 a)申请人应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个别工商户等; b)申请人在其住所外设点生产的,生产地应具有负责人营业执照或该生产地在工商办理部门存案,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起申请,上级法人单位为申请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集团公司及其隶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隶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允许证;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隶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允许证。各隶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都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允许证申请。 4.1.2申请人的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地区范围内。 4.1.3申请人应是泵(详细产品见表4.1.1)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规模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4.1.4申请人应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 对生产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淘汰类见表4.1.1),不得提交办证申请。 4.1.1泵发证产品 序号产品单位名称产品系列、功率或井径规模产业政策淘汰类 1小规模潜水电泵每个系列≤3kW、>3kW~11 kW、>11 kW 2潜水螺杆电泵每个系列≤3kW、>3kW 3污水污物潜水电泵每个系列≤5.5kW、>5.5~22 kW、>22 kW 4井用潜水电泵每个系列≤175mm井径、>175~250mm井径、>250mm井径JD型长轴深井泵 5微型电泵每个系列≤1.5kW 6化工离心泵I每个系列≤15kW、>15~30 kW、>30kWB型、BA型单级单吸悬臂式离心泵系列和F型单级单吸耐腐化泵系列。 7塑料离心泵每个系列≤15kW、>15~30 kW、>30kW 8磁性离心泵每个系列≤15kW、>15~30 kW、>30kW 9屏蔽离心泵每个系列≤15kW、>15kW 10石油化工离心泵每个系列≤30kW、>30~75 kW、>75kW 11热水离心泵每个系列≤15kW、>15~30 kW、>30kW 12多级离心泵每个系列≤75kW、>75~250kW、>250kW 一、本表序号1~4属于潜水电泵。潜水电泵是指泵与潜水电动机连成一体潜入液下提取液体的电泵产品。 二、本表序号5微型电泵是指电动机与泵同轴联接且在地面上使用、配套电动机功率半大于1.5kW(离心式)和半大于2.2kW(旋涡式)的电泵产品。" 三、本表序号6~12属于耐腐化泵、高温泵和高压泵。耐腐化泵是指输送具有腐化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殊介质的泵产品;高温泵是指工作温度t≥105℃的泵产品;高压泵是指工作压力P>6.4MPa的泵产品。凡符合以上三个前提之一要求的叶片式离心泵均属于发证产品规模。 4.2申请人责任 a)申请人应理解掌握《泵产品生产允许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9]21号的规定要求;应按《泵产品生产允许证实施细则》中的《泵产品生产允许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的核查要端进行自查,是否具备取证前提。 1)产品应有有效的定型实验报告,应按产品标准要求执行。企业自行提供型式实验报告时,必需具备能够完成相干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型式实验项目(如噪声、振动、泄漏量等等)的检测装配及仪器设备。 2)《泵产品生产允许证实施细则》在网上可浏览或下载。 b)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工作标准4.3条款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c)申请人应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上填报申请事项,网上填报时应细心阅览申请书填写要求和示范文本。 d)网上打印的申请书用A4复印纸。提交的资料中单位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应精确,与表4.1.1中申证单位和产品品种一致。 e)此事项的受理时间将以受理大厅收到全部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示明在为您开出的受理报信书上。 f)申请人答对其申请材料本色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第七十八条行政允许申请人遮盖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伪材料申请行政允许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允许,并给予警告;行政允许申请属于直接瓜葛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第七十九条被允许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允许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允许属于直接瓜葛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允许;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允许的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评审期限完成接受评审的筹办工作;在接到受理人的取证报信后,按照取证时限及时取证。 4.3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3.1新办 申请人首次申请产品生产允许证;或申请人持有产品生产允许证,因各类原因证书已掉效,再次提交申请的。 4.3.2变更:申请人持有现行有效的生产允许证,因各类原因需变重生产允许证的有关内容的。 4.3.2.1申请人生产前提、检验手段、生产技术、工艺或产品变了样子的(见表4.3.2.1)。---如迁址;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位、产品单位内增加产品品种、增加生产地、集团公司增加隶属单位);生产设备或检验设备、工艺发生重大变化;补充审查(在生产允许证有效期内,产品的有关标准、要求发生改变时);取证产品的部分内容注销;取证体式格局变更(集团公司的隶属单位已经以隶属单位名义获得了允许证,现将该证书转变为集团公司体式格局取证;以集团公司名义取证的隶属单位,从集团公司中独立并单独取证);涉及产业政策产品的因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重新设立企业。 4.3.2.2申请人的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了样子而生产前提、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没有发生不论什么变化的 4.3.3补领证书 生产允许证证书遗掉或者毁损,申请补领证书的。 4.3.4期满换证 生产允许证有效期届满,企业接续生产,在生产允许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申请期满换证的。期满换证时企业的申请内容与证书内容(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明细)不一致时,按首次申请的要求重新办理,但要交回生产允许证原件(一套)。未按规定期限提出申请的,按新办办理。 4.3.5注销生产允许证. 在生产允许证有效期内,企业不再从事泵产品的生产勾当,申请注销证书的。 MSN空间完美搬场到新浪博客! O(∩_∩)O哈!尊敬的高温清水泵采购商您好:如找上海高温清水泵生产厂家,速来上海龙亚高温清水泵厂,如需选型报价则请致电O21-6l557O88 或拨 O2l-6l557288。氺氺氺不管你要不要,反正我是会把高温清水泵选型报价给您报来的\(^o^)/~氺氺氺 (责任编辑:钛龙牌循环水泵) |

